《公告》需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目录以每年更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依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不再用于专业备案。高校要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优势、在籍生数目、专业的市场需要及就业竞争优势,充分论证拟新设专业点,应在本校开设的已有至少一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AI等有关专业
在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方面,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先进制造、集成电路、AI、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绿色低碳、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范围有关专业,与托育、养老、照护、家政等民生紧缺范围急切需要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戏曲、文物保护与修复、非通用语种、涉外法治和国际传播等范围急切需要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开放大学、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指导委员会应按规定加大对本地区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和协调,超常规布局急切需要紧缺专业,支持设置新兴专业,鼓励开设面向产业工人、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的专业。
原则上不再新增脱产形式专业点
在办学形式方面,《公告》明确,自2025年秋天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用“函授”“业余”的名字,统一称为“非脱产”,原则上不再新增脱产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考入学,统一落实颁布的专业教学基本需要,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
2025年秋天学期前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互联网教育学生继续按原政策实行。
信息源自:教育部